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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红鸾错愕道:“你、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>
陈胜男耸了耸肩膀摇头:“我?自然不可能。针线在我手里只是利器。那天和我一起的那个妇人,听说你的事后,重金请书斋斋主又誊写的一份百福字,剪成二十五份,快马加鞭送回临安县,分给二十五个织娘,用羊绒线织成二十五块、一百个福字,再快马加鞭送回京城,由她连夜织补在一起。”>
史红鸾激动的抓住了陈胜男的手:“恩人在哪儿?”>
陈胜男不自然的抽回了手:“她帮你织了一宿百福被,被她丈夫扣在客栈里补觉呢。上午你准备祭祀你爹娘事宜,下午去福运来客栈找我们,我们的帮忙,是求回报的。”>
史红鸾面色僵了僵,这个陈胜男,说话,还和当初做她学生时一样,说话直来直去,从不藏着掖着,和那些富贵小姐说一分留九分完全不同。>
当时听陈胜男那样讲话觉得很刺耳,现在却觉得很简单通透,最起码不必费心思揣度内心在想什么弯弯绕。>
陈胜男嘴里欢快的哼着小曲,在小厮见鬼的目光里离开了女仪馆,暗自窃喜,自己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!简直,完美!>
上课期间,陈胜男态度虽然强硬,但肚子里的墨水比史红鸾少得多,加上大多数女学生被男尊女卑的思想固化了,赞成她的少,陈胜男每次都被史先生捝得哑口无言。>
陈胜男每次都憋出内伤似的回家查阅相关典籍,伺机再“战”。>
这也变相的促进陈胜男多读了不少书,算是陈荣巴巴的送女儿进女仪馆的意料之外的一种收获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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