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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四十四章 怪案(2/4)

作者:虾写
助调查, 动用技术部门和物证部门的力量。贝克没有忘记自己私人力量:梁袭。

停车一边,上贝克车,接过早餐,道:“伊莎休假批下来了。”

“后天下午我们去拉斯维加斯,然后再去加拿大,去南美,东南亚。”贝克把手机给梁袭:“酒店都订好了。”他心情相当不错。唯一比较麻烦的是,他要在伊莎面前为伊莎停职鸣不平。实际上贝克特别感谢将伊莎停职的家伙,让自己能趁虚而入代替工作在伊莎心目中的地位。

梁袭把手机还回去,问:“什么案子?”

贝克道:“一个名叫弗兰克的美国人,三十五岁,男性,住在三帆酒店。昨天上午打扫时,发现他彻夜未归,服务员没当回事。昨晚十点多,接到报案,巡警前往一家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。报案人是公司的职员,下夜班准备回家,听见了动静,顺着动静发现一辆僵尸车可能有活物。警察联系了消防撬开僵尸车的后备箱,发现弗兰克在后备箱。”

贝克等红灯,拿手机划了几下递给梁袭,梁袭看资料,道:“挺狠!”

贝克回答:“嗯,十指被砍断。看后面一页。”

梁袭翻看,惊:“怀疑体内有蓖麻毒素。”

贝克道:“医生认为如果有蓖麻毒素,弗兰克只剩下48小时的生命。医生称最少需要八小时的观察才能确定是否为蓖毒。既然绑架者要杀死弗兰克,为什么不直接动手呢?”

梁袭没回答贝克问题,提出自己的问题道:“为什么砍断十指, 这是折磨吗?从报告看来, 直接一刀切, 并没有多大的痛苦。但是蓖毒又说明是一种折磨, 在弗兰克清醒情况下, 看着自己生命不可逆的走向死亡,期间还要饱受毒素的折磨。”

05年一名阿尔及利亚非法移民在英国某公共场所抛洒蓖毒进行恐袭,一名叫奥克的警察拼死阻止了其袭击,因未穿戴防弹衣,奥克殉职。这是已知第一次有人用蓖毒进行恐袭。事后英菌方开始对毒素进行研究,据说已经研制出能诱导中和抗体的解毒剂。不过菌方否认了这一点,称实验已经中止。菌方研究认为蓖毒生物链导致其不可能大规模传播,性价比太低。因此请大众们放心,毒素最多会被当作毒药针对单个人使用,而不会被用于规模恐袭。

贝克道:“这案子有意思吧?给你48小时破案,然后我去度蜜月。”

“你太看得起我了。”梁袭道:“侦探可以短时间破案,但是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一个条件:凶手必须和受害者有关联。侦探没有能力在几十亿人中去寻找凶手。柯南知道吧?凶手就是三选一,或者多选一。侦探最不怕是几选一,最怕是凶手和受害者没有关联。”

贝克道:“看得出来绑架者和弗兰克有仇。”

梁袭道:“弗兰克是美国人,到伦敦旅游。一名游客能有什么仇人?反过来说,一名游客在十几天能收获这样一个仇人,说明弗兰克有背景,要查他背景就得和美国人联系。48小时怎么也不够。现在唯一的可能是还保持清醒的弗兰克给我们提供足够的信息。最好他能知道绑架者是谁。他还清醒吗?”

贝克回答:“清晨我去看他时,他正昏昏入睡,医生让我暂时不要打扰他。这时候醒来伤口处会非常疼痛。我们现在过去刚刚好。”

梁袭问:“玛利亚医院?”

贝克回答:“贝斯医院。”

梁袭道:“能转院吗?”

贝克问:“玛利亚医院有治疗毒素的能力?”

梁袭道:“没有,我只是想卡琳了。”转个院多大的事。

虽然贝克说的很有意思,但梁袭兴趣不足,这类案件要么不具备短期破案的可能,要么没有难度,能直接抓到疑凶。案件有没有意思不取决罪犯多残忍,受害者多痛苦,在于罪犯使用了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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